职责:安全副矿长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。协助矿长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,具体组织落实煤矿各项安全制度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
1、在矿长领导下,负责安全生产工作,对矿长负责,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。
2、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严格执行《煤矿安全规程》和本矿的规章制度,保证安全生产。
3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,不得超能力生产、超强度作业、超定员生产,不得非法违法组织生产。
4、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奖惩制度,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5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,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。
6、分管部门职责考核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;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、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,并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。
7、负责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。
8、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,落实整改防范措施。
9、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,分析安全形势,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10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,督促检查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。
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Y046
1、本站仅提供信息储存平台,所有信息均由用户发布,其内容及因之产生的后果,均由发布者承担,与本站无关。
2、凡告知“收取服装费、押金、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,请保持警惕。
我要举报>>>